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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4-05-19 19:46: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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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府发〔2003〕5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驻长企事业单位:

根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试点的批复》(吉劳社复字[2003]4号)的规定,我市自2003年4月1日起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推进集体企业改革、维护职工利益,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持“两级负责、目标管理、定额调剂、自求平衡”的管理原则,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随意扩大统筹范围,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实行市级统筹以前欠发的离退休金,采取谁欠发谁补发的原则,以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

三、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涉及全局性的政策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确保市级统筹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尽快规范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体化,根据《关于长春市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试点的批复》(吉劳社复字[2003]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实行统一缴费比例、养老保险费单基数提取,养老金全额拨付,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 市级统筹按照两级负责、目标管理、定额调剂、自求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自2003年4月1日起实行。

第二章 市级统筹范围

第五条 下列集体企业可按规定纳入市级统筹。

(1)按照长府发[2002]12号文件精神,连续参保且正常缴费的集体企业。

(2) 未参保或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现要求参保或恢复保险关系,能一次性补缴养老、失业保险欠费(含利息和滞纳金),且有持续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

(3)参加市级统筹后,长期既不报表也不缴费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每年清理规范一次。

第六条 未参保和实行市级统筹前企业因各种原因自行中断缴费的,不能一次性补交欠费及滞纳金,且无持续缴费能力的,根据国发[2002]8号文件精神,不能纳入市级统筹范围。其在职职工可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三章 养老保险费筹集

第七条 缴费基数:根据吉政发[1998]22号文件规定,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县(市)当年规定的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300%的,以30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超过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

第八条 缴费比例: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单位按其缴费基数之和的24%缴费。缴费比例随省级统筹的缴费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 个人账户及其管理

第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构成:2003年3月31日前,记入个人账户的实际储存额和利息予以保留,与以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第十条 2003年4月1日以后的个人账户的记账比例,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计算,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按个人缴费基数的4%记入个人账户,并随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而降低。

第十一条 个人账户的记账比例和利率与省级统筹单位同步。

第五章 待遇的计发

第十二条 本《细则》实施前或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照吉政发[1998]22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参加市级统筹的集体企业养老金统筹项目及调整办法原则上参照省级统筹办法执行。统筹项目外的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 随着社会保障能力的逐步提高,各地要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原暂发一定数额养老金的人员,通过基金征缴,加强筹措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

第六章 业务及基金管理

第十五条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视缴费能力,采取自行申报办法实行分类、按月动态管理。具体分类:

(1)能一次性补交欠费,并能正常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实行全额缴拨、社会化发放;

(2)不能补交欠费,但能正常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的,实行全额拨付退休费;

(3)不能补交欠费又不能全额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的,经审核认定后,暂借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第十六条 集体企业新参保和已参保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单位需要恢复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审计申报制度,县(市)属单位新参保和恢复养老保险关系时,需先由县(市)社会保险局审计,经审计确有补缴欠费和持续缴费能力的,可向市社会保险局申报,批准后,可纳入参保或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七条 办理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自中断之月起补缴养老、失业保险费,从批准恢复养老、失业保险关系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单位申报参保和恢复保险关系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请;

⑵营业执照或执业批件;

⑶税务登记或事业单位的编委批件;

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证书;

⑸《职工人数与工资报表》;

⑹中断保险关系以前各年度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收据及中断前参保人员名册;

⑺新参保单位提供单位全体职工人事档案或用工手续;

⑻申报单位缴费能力认定材料。

第十八条 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情况,为本单位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上级补助资金:定额补助资金由市社会保险局按计划及时下拨到各县(市),试点补助资金作为市级统筹的调剂金按县(市)资金缺口的一定比例进行调剂。

市级调剂金。市级调剂金由各统筹核算单位,按照长春市下达的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的5%上解调剂金。调剂金必须在下月10日前上解市社会保险局。

市社会保险局对县(市)局实行有条件调剂。(1)对县(市)级局调剂的原则是:先上解,后调剂。(2)调剂的标准是当月全额收缴率达70%以上,清欠达到20%,社会化发放率达90%,地方财政补贴按月足额到位,收支仍有缺口的,缺口部分由市里统一调剂。(3)调剂金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解调剂金的1.5倍。(4)县(市)当年收支有结余的作为积累金。

第二十条 养老保险基金由五部分构成:参保单位和职工本人当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清理企业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定额补助资金、市级调剂资金、当地财政补贴的资金。以上五项基金仍不足以支付养老金而出现的资金缺口,在试点启动当年,根据规范管理补助和试点补助的办法,给予适当支持。试点后两年将逐年减少至取消补助资金,以后再有资金缺口,由同级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第二十一条 实行市级统筹以前各县(市)、各部门欠发的离退休金,采取谁欠发谁补发的原则,企业拖欠的由企业补发,社会保险部门拖欠的由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动用积累基金补发,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自实行市级统筹后,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

第二十二条 市社会保险局对县(市)社保局市级统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社保局对所辖参保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具体经办集体单位市级统筹的所有业务,保证市级统筹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区属以下集体企业养老保险问题,参照本《细则》实行过渡办法逐步进行规范。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对于集体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省政府对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法有新的政策、规定时,由市政府重新调整本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各县(市)社会保险局组织实施,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负责解释


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暑期对教师、学生乘机实行优惠票价的通知

国家计委 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暑期对教师、学生乘机实行优惠票价的通知
国家计委 民航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
为扩大消费,提高运营效益,经研究,决定在暑期对教师、学生乘机实行优惠票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999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乘机日期),教师、学生乘坐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线国内段)实行统一优惠票价,教师优惠25%、学生优惠40%。
二、购买教师、学生优惠客票,须提前7天出票。客票不得自愿变更。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的,收取实收票款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后退票的,收取实收票款50%的退票费。教师、学生优惠与团队优惠不得相互组合使用,不得实行双重优惠。
三、购买教师、学生优惠客票,除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外,还须出示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教师身份证明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或学校颁发的《工作证》),并附学校介绍信;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学校颁发的《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
四、教师、学生优惠客票,仅限在航空公司售票处、营业部及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的具有销售折扣机票资格的销售代理人销售。销售教师、学生优惠机票时,应将教师、学生的附加身份证明复印留存,分别附在机票出票人联和会计联后;填开教师、学生优惠机票
时,须在机票的票价等级、客票类别栏填开票价代号(教师票价代号为YDT、学生票价代号为YSD)及折扣率,以备核查;票价栏须按旅客实付票款金额填写。
五、各航空公司对教师、学生优惠票要实行舱位管理,对售出的教师、学生优惠票要做好统计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10月1日前报民航总局。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假借教师、学生名义优惠扩大优惠范围,扰乱航空运输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



1999年6月21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1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改善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中心任务,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优化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泸州经济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观念,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职权纳入法制化轨道,从而建立法制国家的一项长期任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和其他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活动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政府要依法管理国 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事务;另一方面又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具体的行政 行为和行政手段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必须增强责任感和 使命感,确立依法行政观念,用依法行政统揽各项工作,加强政府对自身行政行为的约束力和控制力,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二、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优化行政执法,进一步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紧迫感,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工作的载体,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 和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2001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一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的界定, 对不符合行政管理的事项都要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去。二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分解细化工作,明确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职责,提高执法效果。三要结合当地或本部门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行政执法工作、营建软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方案和措施,并付诸实施。市政府决定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把平时抽查指导与集中检查考评结合起来,严格奖惩逗硬,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落到实处。
  (二)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活动。2001年,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去年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施措施上,要求四个到位:第一,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既是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农村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第二,领导到位。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项新工作,难度较大,需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具体负责;第三,方案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做到人员、经 费、责任三落实;第四,责任到位。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从领导到部门,具体执行人,层层责任到位,落到实处,实行奖惩逗硬。同时做好两个结合,即推行乡镇执 法责任制与乡镇机构改革相结合;推行乡镇执法责任制与农村税费改革相结合。促进乡镇机 构改革,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乡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乡镇基层行政管理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是依法行政的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侵犯管理相 对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要坚决予以追究,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重大行政行为集体研究决定制,罚缴分离制,违法行政案件督查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行政执法人员 亮证执法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公开举报投诉制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保证执法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合法性。三是建立政府法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及时将重大涉法事务上报市政府及法制局,便于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督,将平时抽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查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等问题,纠正没有法律依据、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办事的乱收费。五是加强和完善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要贯彻《立法法》的精神,根据泸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经济发展。一是注重合法性。规范性文件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补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政府的抽象行为合法;二是注重适用性。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泸州经济发展目标,围绕西部大开发对外开放、招商 引资、改善投资环境这一中心,坚持为基层、为企业、为投资者服务的观念,防止为部门利益在规范性文件中任意设定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三是注重公开性。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后要公开,增加透明度,对涉及范围广有重大影响,事关全面的规范性文件要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使规范性文件符合本地实际。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相对人遵守执行的意识。四是加强备案制。要 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的 要求进行备案,并与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严格考核。五是重视清理、修改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与西部大开发和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以及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行政复议工作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都有重大意义。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为此,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市府办《泸州市人民 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泸市府办发〔2000〕132号文件),从2001年起,市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做到收案有登记,结案有报告,转送有审批,复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化。二是要继续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四是要加强行政复议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构的建设,凡是有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的行政机关,都应落实行政复议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并注意选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的同志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上。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努力改善办案条件,落实办案经费,配备办案所需的有关设备。六是要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
  五、强化改革意识,推进新世纪政府法制工作
  根据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的精神,以及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新世纪的政府法制工作应树立改革创新意识。2001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已作出对市县乡机构进行改革的部署,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予以配合。一是继续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2001年要在去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要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的做法,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 二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清理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2001年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努力 争取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试点,建立精干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避免多头管理、交叉扯皮。力求在行政执法体制上有所创新。
  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在巩固“三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和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把握政治方向;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认真学习研究法制理论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观念,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扎实工作 的作风,为实现“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实现泸州经济新跨越而努力。